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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謝絕ALL系列。
    例如ALL特or特ALL,這樣以攻方來說未免太三妻四妾、太不專一了嗎?以受方來說也太人盡可夫了,我頂多接受3P,超過3P以上接受不能。

 

2. 謝絕藝人擔任壞人腳色,除非是李秀滿。
    我知道一定有某些藝人是被討厭更甚者是厭惡的,可是我不喜歡將其塑造成大壞人,感覺非常差。

 

3. 謝絕虐心虐身。
    不是虐到精神崩潰就是虐到癱瘓,然後再跟大家說妳(你)是親媽,這不是睜眼說瞎話嗎?要真的愛他會捨得虐他?就算要虐也不會虐得這麼慘絕人寰吧?

 

4. 謝絕悲劇。
    生活本來就不盡美好,看文何必又找虐呢?不接受單一死亡悲劇,要就死一雙!所謂生死相隨不是嗎?

 

5. 錯字太多。
    我能接受錯字,可不代表作者就可以完全不校稿!請檢查一下錯別字吧!

 

6. 段落不分。
    文章全部連在一起,這樣是要我們自己複製以後再分段嗎?而且場景轉換了誰會知道?

 

7. 符號不清。
    句號、驚嘆號這些符號word不是都有嗎?列表拉出來使用不是很方便嗎?為什麼要寫文又不注意這些細節?

 

8. 作者插花太多。
    恩赫:裝可憐「LP~真的很疼…」使勁擠眼淚,就是擠不出來= =(某飛:你珍視明點多了?!地主:每天三次~珍視明~讓我看清漂亮姑娘~~~眾人:不許做廣告!!!公主:你丫的韓庚不想活了!!!你看哪個漂亮姑娘啊!!!地主:哎喲!LP~廣告需要!!!表拽我耳朵!!!我錯了!!!某飛:為您降半旗…默哀中請勿打擾…)
    以上舉例,這位作者就是非常會插花的類型,文章裡面()非常多。

 

 

以上,待補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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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ishin02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